雲林縣社區大學九十九年第二學期斗六教學中心選課表出爐了!

點選斗六9902詳細課程總覽表
雲林縣社區大學九十九年第二學期斗六教學中心招生簡章

壹、願景:終身教育、在地深耕、公民意識、樂活雲林。
貳、招生對象:民眾均可報名。
參、學制:採學分制。每門課一到三學分不等,每學分須習修18小時,含公共參與週及成果展。
肆、開學日期:99年08月23日。
伍、報名方式:
1、請先至各教學中心報名並索取社區大學專用劃撥單至郵局繳費。繳交學分費時,請於劃撥單備註欄上,勾選報名中心名稱、課程、填寫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電話、住址等資料。學分費:每學分為新台幣700元(例如:3學分*700元=2100元),戶名:雲林縣政府教育局 劃撥帳號:22396693。
2、填寫入學報名表(新生請貼相片乙張)、存摺封面影本乙份以便辦理退費。
3、學分費全額補助對象:低收入戶(每班全額補助人數限開班人數三分之一,30人以上則10人,25人至29人則9人,20至24人則7人);學分費半費補助對象:身心障礙者、六十五歲以上(65歲算至開學日期)、外籍配偶。
4、享有學分費優惠者一學期只能習修兩門課程,第三門課需全額。(請繳交證明文件。詳課程總表)
5、報名時間:親自或委託報名:99年8月9日~08月13日08:30~11:30及13:30~16:30
6、報名地點:限向斗六教學中心報名,不開放團體報名。(上課及報名地點,均為同一個教學中心)。
斗六教學中心:雲林國中TEL:05-5326071轉21、16;FAX:05-5349622。
7、錄取:以報名先後順序為依據,每門課程報名人數,超過核定開班人數,不另增班。
陸、上課內容:詳細授課大綱請上雲林縣社區大學網站http://cuy.ylc.edu.tw/查詢。
柒、獎勵:
1、對於學習認真及成績優良之學員,於結訓時,每班遴選頒發三名「成績優良獎」。
2、研習學員服務熱心,於結訓時,每班遴選頒發一至三名「服務獎」。
3、研習學員凡從未缺課、勤奮向上,於結訓時頒發「全勤獎」。
捌、附則:
1、學員修課經考核及格者,頒發學分證書,若習修缺課達總學程三分之一者,不予頒發。
2、每班報名滿20人者,即可開班授課。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,將由社區大學公佈,辦理全額無息退費,請將劃撥收據正本繳交至各教學中心,再由行政中心統一彙整辦理退費。已開班上課者,第一週仍可辦理課程轉班或退選,逾期恕不受理退學或退費。退費日期為99年09月20日至99年9月30日。
3、嚴禁旁聽。報名時未附學分費劃撥單收據正本者不得報名。需個別開立收據者,請於報名表上填寫。
4、學員上課自備上課用之器材、用具及書籍。並得製發上課證,上課時請佩帶以識別身份。
5、上課出勤表由班代保管,學員上課簽到,未簽名者該堂課以缺課論。學員應主動維護教室清潔,不得在教室吸煙、亂丟垃圾、大聲喧嘩。
6、開班課程及上課地點,請於開學前 (08月20日)逕上雲林縣社區大學斗六教學中心網站、雲林國中網站閱覽,或逕向教學中心查詢。
七、電腦班、舞蹈班、社區爵士樂班、籃球班的學員於報名時應向教學中心繳交水電費、設備及維護費叁百-伍佰元,(室外上課則免)。 (該班學員均應繳納,由教學中心專款專用並開立收據)。
八、材料費開課時,由各班另行收取,請參考課程總表。(由各班自行保管使用)
九、水電費、材料費等費用勿與學分費一併繳交,若誤繳者,手續費由學員負擔。

附加檔案大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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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局劃撥單_51.57 MB
開課課程_6153 KB